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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庚儿(2020年2期荐读文章)
  [边疆开篇]
  田鼠
  →田鼠  本名田冯太,男,土家族,1984年出生于湖北省来凤县某偏远乡村,现居云南昆明,供职于某期刊编辑部。写小说,不得要领;爱读书,不求甚解。
  给小说取个好标题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就像你即将读到的这个小说。
  我本想将其命名为《1984》,因为故事的主人公们全都出生于1984年,但这个标题早就被人用了,我再用,就有附庸风雅之嫌。冥思苦想过后,终于想到了《老庚儿》。老庚儿是我老家的方言,广义的老庚儿泛指所有同一年出生的人,狭义的除了同一年出生之外,还得是拜把子兄弟。本文所说的老庚儿是狭义的。
   
  许保山
  许保山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老庚儿。他出生那年,也就是1984年,保山的父亲光荣地当上了村里的护林员。于是,就想将他取名为“许保林”,只是这名字在5天前被我的父亲抢注给我了,考虑到君子不夺人所爱,故重新取名叫许保山。
  我跟保山不仅是老庚儿,还是邻居,咱俩从小一起光屁股长大,后来又一起上学。由于我们总穿一样的衣服,名字又只差一个字,老师和同学们都以为咱俩是双胞胎。我记得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班上的第一第二名总被咱俩包揽,留给其他同学无比羡慕的目光。这些事都是后来我妈说的,我印象不深。保山在我头脑里的第一印象来自于那次数学比赛。
  那年,学校要选拔一名学生去参加县里的数学比赛。很荣幸,我担任了这一使命,保山则遗憾地落选了。那时候,咱俩谁也没去过县城,不知道县城究竟是一所大学校呢,还是一座大村庄。保山送我到村口的时候天还没亮,他在我的右边胸部狠狠地擂了一锤,险些把我打倒。但考虑到他的行为是出于对我的鼓舞,我也就不大好意思还手了。后来我不负众望,拿了个第二名回来。我拿着奖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保山家,想把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他。保山的母亲拿着奖状看了一遍又一遍,啧啧地赞叹道:全县第二啊,我们村总算出了个人物了。保山听后,冷冷地说:考个全县第二还算不得人物,以后能挣一万块钱那才叫本事。那时,我们不仅还没学会四则混合运算,甚至连比百更大的数字单位是什么都不知道。他说的一万让我费解了好长一段时间。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保山自然而然地辍学了,家里实在没钱送两个孩子上学,而他哥哥的学习成绩比他好。没有保山的教室,显得特别没劲,总觉得里面空荡荡的。我问保山:你爸凭什么送你哥哥不送你?你哥哥比我们多了思想品德和自然两门课,他的分数肯定比你高,这不公平。保山说:不是分数,是名次,我哥哥考了全班第一名,而我是第二名,第一名不小心被你拿了。那时候我就有了一种愧疚感,为什么我不故意做错两道题,把第一名让给保山呢?如果他们兄弟俩都考第一的话,按照“皇帝爱长子,百姓疼幺儿”的传统,那么,读书的就一定是保山了。而我的妹妹还没到上学的年纪,自然也就没人跟我争上学的指标了。也就是说,哪怕我考了个倒数第一名,也能正常上学。
  那一年,保山像村里半数的孩子一样,在家里放牛、做饭。放牛这件事是要承担风险的。我们村养的都是水牛,水牛有着长长的犄角,还喜欢打架,打红了眼就会不管不顾,谁不让它打它就挑谁,据说保山的肠子差点就被挑出来了。做饭也不容易。首先是点火,由于人矮,保山要想点着火,就得整个人都爬进锅洞里面,点着以后就得快速地爬出来,否则会烧着自己。每次点完火,保山的脸上都糊满了锅底灰,分不清鼻子眼睛。烧菜也颇费劲,人还没有灶高,只能在脚下垫一把椅子,然后双手紧握锅铲,来回翻动。保山就这样过了一年。
  这一年里,保山偶尔也会来找我玩儿打板儿。打板儿是我们老家的一种游戏,将纸折成方方正正的板儿,轮流用自己的板儿打别人放在地上的板儿,打翻过来了就算赢。我的板儿是用废弃的作业本折成的,保山的则是用他的课本折的。他说反正不上学了,与其将这些书放在家里占地方,还不如折成板儿痛快。作业本的纸张质量远没有课本硬实,因此我老输。输急了,我也想过把不用的课本撕了折成板儿。但我父母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不爱惜书本的人注定一辈子成不了大事儿。尽管我年纪还小,但我明白成大事儿是个好意思。不就是输几个板儿吗?大不了不玩儿了。
  第二年,据说粮食的价格有所上涨,保山又回到了学校,成了班上的第一名。但相对我而言,他毕竟是低年级学生,我有足够的优势指导他的作业。每次他做家庭作业时,我都会在旁边指手画脚,告诉他答案,而保山则坚持要自己独立完成,不接受外援。为这事儿,咱俩没少打架,关系也就越来越疏远了,以至于过来的好几年都没怎么联系。
  我读初二的时候,保山也考近了我所在的二中。当时我们县有两所重点初中,实验中学和二中。实验中学在城中心,限城市户口,二中在城边上,不限户口。可是到保山小升初那年,政策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合乡并镇,然后二中就不再是重点初中了,但凡户口在我们镇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只要考试及格了,都能读二中。这样一来,校园里各种牛鬼神蛇就多起来了。但不管怎么说,好歹也算进城了。进城了的保山整天跟城边的一些孩子混在一起,学古惑仔,还文了身。一到了下课时间,他们一伙人就从库管里掏出一把明晃晃或生了锈的西瓜刀,在走廊里嬉戏,吓得那些胆小的学生哇哇地叫,然后他们就哈哈大笑。我曾告诫他说,不要这样,像我们这样的山里娃儿,只有读好书,才可能有出息。保山则不屑地说:跟有钱人处好关系更重要。于是我就背地里笑他傻:那些算什么有钱人啊?有钱怎么不去读实验中学啊?
  有时候我也会站在保山的立场上想问题:钱对他来说,的确太重要了。保山不像我,每到了周末就回家取生活费。他周末一般不回家,而是去他父亲在城里的出租屋,然后取出他爹的人力三轮车拉人,自己赚生活费。这时候,他父亲就会回家盘那几亩薄田。运气好的话,他拉一天的收入够他两个星期的生活费。看着保山大把花钱,有段时间,我也对蹬三轮十分向往,但我父母不同意,他们说,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
  有一天,保山突然找到我,问我们班上是不是有一个留着包菜头、皮肤很白、个子不高的女同学,家住城里面。我说有,但她不是城里人,她妈在城里卖菜。这时,保山突然塞给我十块钱,说:千万别让她知道我在蹬三轮。我不明就里,自然不肯拿他的钱。他说:昨天她正好坐我的车,并且问我是不是206班的,我装哑巴,没跟她说话。你千万别告诉她我的事情,让人知道了多难为情啊!我想想也对,谁愿意跟一个蹬三轮的做校友啊?也就大大方方地接受了他的钱。
  我中考前夕,保山终于被学校开除了,不是因为蹬三轮,而是因为打架。据说是为了争夺一个女孩子,双方大打出手,保山他们将对方一个家伙砍成了重伤。保山他们5个兄弟一起被开除了,并且约着一起去沿海打工。
  送保山出村口的时候,我也在他的胸口狠狠地擂了一拳,算是扯平了。
  一年后,我如愿以偿地坐进了县第一高级中学的教室,保山也鬼使神差地回来了。保山说:在外面打工不容易,没身份证,稍微正规一点的厂子都不敢要我们。我问他是不是回来办身份证?他说一来是办身份证,二来是回来弄个文凭。我问他怎么弄,他说:要想进工厂,就要有初中文凭。原来,那年国家出台了强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县里要求学校把流失的适龄儿童全部招集回来,开扫盲班,并给每个扫盲班学生每月发100块钱的生活费。我当时的生活费是每月80元。保山比我幸运,免费读书不说,每月还有100块的生活费。
  扫盲班离我的学校不远,但保山从来没有来找过我,只有一次例外。那天晚上十点多,教室、宿舍全部都熄灯了,不知道保山用了什么办法进了学校,还溜进了我的宿舍,黑灯瞎火地就钻进了我的被窝。他用被子将我俩捂得严严实实,悄悄地问我有没有睡过女人。那个年龄段的我,对这事儿尽管好奇,却从不敢想,一听到都会脸红心跳。我说没有,莫非你有?他不无遗憾地说:没有,差一点就有了。他说,他在珠海打工的时候,因为没有身份证,只好进了一家小作坊,在那里弹棉花。作坊旁边就是一家大工厂,比我们学校大好几倍呢。工厂院墙外面,每天晚上都会有好多鸡站在那里卖弄风骚。我打断他说:你开玩笑吧?大城市也有鸡?就算有,晚上早睡着了,只有在天亮前才会打鸣的。保山听后,笑得将被子一阵乱踢,差点把我的室友都给吵醒了。他告诉我:不是那个鸡,是城里专门卖那个的女人。他说,那些鸡穿得可漂亮了,他甚至打赌,我们村的那些女的,十年也穿不起那么好看的衣服。但她们认钱不认人,只要给钱,就可以拉到树林里去搞。他看见好多厂里的人都搞了,心里就有些痒痒。发了工资后,他走到一个看上去很年轻、漂亮的鸡面前,问多少钱。那鸡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遍,问他有没有满十八岁了。他说:我有钱。那鸡说:不是钱的问题,你应该把你的第一次留给你爱的女人。保山就有些不好意思了,然后就走了。
  扫盲班结束后,保山也如期拿到了身份证,却没有离开。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光有身份证也不抵事,他们没给我们发毕业证,而是发了个什么鬼的毕业证,外面不认的。我让他拿出证来看,是一个蓝色的本子,上面写着肄业证。“业”前面那字儿我也不会读。我们的毕业证都是红色的。保山说:我想好了,先留下来学一门手艺,等有了手艺,走到哪里都不怕了。
  保山所说的手艺是修车,他在离我们学校不远的一家汽修工厂当学徒。但我认为,保山还学会另一门手艺:说脏话。不知什么时候起,保山每说一句话都会带上生殖器官,以男性的居多。那时候,我们学校的伙食不大好,很多同学中午都跑外面来吃。我一次,我也出来吃面。突然想到了保山,就约他一起。保山从一辆大货车底下钻出来,一身的油污。听说我约他吃面,随手将手里的扳手丢在地上,说:面有什么好吃的?有本事你把我弄进你们学校,让我也吃一回一中的食堂。我说这个容易。吃完食堂,保山扭头吐了一大口痰,说:什么鸡巴玩意儿?比他妈猪食还难吃!我说是你自己要来的。他说:以后你别吃这背时的食堂了,去我那儿吃。
  保山在城里租有一间房子,虽然简陋,但好吃的不少,腊肉鸡蛋什么的应有尽有。当时他哥哥也没上学了,家里没什么负担,也就舍得吃了。我在保山那里蹭了一年半的饭。后来保山不修车了,买了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跑运输。那会儿,从县城到我们村还没有班车,村民们赶集有两个选择,要么走路,要么就坐保山的三轮车。我问保山为什么不修车了,他说:没什么鸡巴前途!干这一行,没本钱,永远也别想自己开厂子。我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他偷厂里的钢圈卖,被发现了,但我没有揭穿他。我说:我要是考不上大学,也学你跑车,到时候你教我啊。保山听后,一脚急刹车,然后哄我下车。他说:你个狗日的!还没考就想后路,一看就知道不是个什么鸡巴东西!我要是你,吐泡口水就淹死了!那年,他把我扔在半路。其实我是跟他开玩笑的,考大学对我来说,那是小菜一碟,关键是考什么样的大学。
  高考结束,填志愿那天,保山也来了。他对我说:你就填青蛙大学,要是有把握的话,填牛蛙大学也行。当时我纳闷,什么叫青蛙大学?仔细想想,大概是他在恶搞,他说的应该是清华大学,牛蛙的个头比青蛙大,所以应该更牛。我说清华大学我考不上,就别填了。保山一下子就怒了,他冲着我吼:你就这么不中鸡巴用?老子的好运气都被你占了,连个青蛙大学都考不上?我说:清华大学是那么好考的?再说,我占你什么了?保山说:你别给老子占了便宜还鸡巴卖乖!老子一出身好运气就被你占了。首先是名字,你比我早生5天,就把我的名字抢走了;后来,要不是因为你考了第一名,我会停学一年?不停学一年,我不也一样能上重点初中?你在老子面前都这么狠,在青蛙大学面前狠一点会死?我不甘示弱:你自己跟别人学古惑仔,怪我?保山说:我们一起入学的,我永远都比你低一个年级,而且一辈子都跟重点初中无缘,这书读起来还有他妈逼的意思?我感觉保山已经不可理喻了,就不再搭理他了。
  我没想到的是,这一不搭理就是好几年。大一回家过年,从城里到我们村的班车已经开通了,保山不知所踪。我找到他们家,他父亲也说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就这样,我再也联系不上他了。本科毕业后,我又读了研究生。我不明白,除了读书,我还能做什么?
  我研究生毕业前半个月,家父不幸病逝。安葬老人需要很多钱,我一时六神无主。可就在这个时候,保山却神秘地出现了,从天而降,大腹便便,并帮我垫付了所有的钱。保山问我毕业后有什么打算,我说不知道。他说:要不你来我公司吧。我问他什么公司,他说他打算回县里,开一家农机销售公司,加盟的。我说我没学过市场营销学。他说这玩意儿不用学。我想了想,说:算了吧,我占了你那么多的好运气,现在突然不占了,有点不习惯。保山说:那随你,什么时候想通了,随时回来找我。
  想通这件事很容易,但我没勇气回去找他,我漂泊在各个城市之间,找不到家的方向。我说的漂泊,其实是个伪命题,准确地说应该叫巡考。不管哪个城市招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什么的,我就会义无返顾地去考——应该是陪考才对,考完就跟这座城市说再见。这些年,我一直没回老家。听说,保山的公司越来越火了,他本人还当上了县政协委员。最后,我终于考进了一家事业单位,欣喜地打电话给保山报喜。保山听后,沉默了老半天,然后只说了一句话:考全县第二还算不得人物,能挣一万块钱那才是真本事。
    
  黄杏
  小学时,黄杏曾是我的同桌。上了初中之后,尽管不再是同桌,却一直在同一个班。上小学的时候,曾有同学对我说,黄杏喜欢我,我不以为然,尽管寒暑假见不着她的时候我会觉得心慌。那时候,黄杏让我看不顺眼的地方实在太多了。首先,是她经常穿牛仔裤,肚脐眼下方一条无比招摇的口子,一看就不像好人。那时候,女人的裤子开口都在侧边。至于其次、再次,简直不胜枚举。
  上中学后,铁一般的事实印证了我对黄杏的判断。刚进校没几天,黄杏就成了学校里闻名的美女。每天下课时,就会有好多男学生和部分女学生涌到我们教室门口来看黄杏,导致门口拥堵,严重影响了其他同学上厕所。那些来看黄杏的男学生,一个个瞪大色眯眯的双眼,嘴里啧啧有声;女学生则做出一副失望的表情,说:什么玩意儿?就这样,还美女呢!
  尽管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承认黄杏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只是上学那会儿,我妈曾对我说,黄杏这样的女人是祸水,是会倾国倾城的,让我离她远一些,越远越好。我想想,老妈的话有道理,好端端的国和城,就这样被人给倾了,确实不像话。可是,一旦真远离了黄杏,我又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就像没吃饱一样。
  那时候,黄杏每天就能收到大量的情书,有来自本班的,也有来自外班的和高年级的。离谱的是,有些外班的男学生,自己不敢把情书给黄杏,竟然请我转交。有时候,我会跟他们开玩笑说:你就不怕我私自改动里面的内容?这时候,他们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要么笑吟吟地说:怎么会呢?听说你们小学就是同学,你要是对她有意思,早就下手了;要么就凶神恶煞地说:你敢!你要是敢拆开看一个字,就让你爹去一楼捡人!顺便说一句,我们的教室在五楼。不管是哪种情况,但凡经我手的情书,我都过目了的,不仅看了,还改了,或者直接扔了。有些人的文笔实在太差,错别字连篇,比如一见钟情,竟然有人写成了“一剑衷情”。这种情书实在太糟糕,就被我撕了。当然,也有人写得文采斐然的。面对这种情书,我就有些头疼了。我必须模仿那个人的笔迹,将“一见钟情”改成“一剑衷情”。我要让黄杏知道,给他写情书的人就这点水平。
  中学时代其实是一个没有标准的时代。水平有时候就好比一个既不响也不臭的屁,没有人会在意的,尤其是对黄杏而言。那时候,我经常看见她跟不同的男生并肩走在一起,嘻嘻哈哈,有说有笑。这些男生全都穿牛仔裤,而且膝盖处多半都有一个破洞。刚开始,我对黄杏的眼光表示怀疑。裤子破洞了连补都不补一下就穿来上学,可见家境之困难,而且这些人的学习成绩也都不咋地,她究竟图个什么呢?后来我才知道,那些都是些富家子弟,新牛仔裤故意弄破几个洞是一种潮流。但我总觉得这种潮流有些不伦不类,充满了流氓习性。为此,我没少提醒黄杏,少跟这些人来往,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好好念书,将来考个好大学,出人头地。黄杏刚开始点头表示赞同,后来就有意躲着我、疏远我了。
  我说过,许保山靠蹬三轮挣取生活费,这种自食其力的做派让我心生羡慕。初三时的一个周五,保山家里有事,就把三轮借给我感受一下赚钱的快乐。由于保山走的时候忘了把出租屋的钥匙给我,因此,下半夜没有生意的时候我就没了睡处。那会儿,我们县城里有通宵营业的录像厅。考虑到过夜的问题,再加上看录像对我的吸引力,我在凌晨一点多进了一家录像厅。那时候,查夜的警察已经走了,录像厅闹哄哄,很多顾客都高声嚷着要老板换碟,换一个好看的。老板会意,放起了A片。录像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也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了女子叫春的声音。刚开始,我疑心自己听错了,因为音响的位置分别是录像厅的前面和两侧,后面没理由有这样的声音。出于好奇,我往后瞥了一眼。这一瞥可不得了。尽管录像厅里灯光昏暗,但我依然看得真切,那一幕简直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那张脸实在太熟悉了!黄杏,她就坐在我的正后方,两个染了黄毛的痞子模样的人坐在她的两侧。他们每人搭一只手在黄杏的肩上,肘部弯曲,将手从黄杏的衣领处伸了进去,每人握着她的一只乳房,还不停地在揉搓着。黄杏左边的痞子发现了我,冲着我吼道:看什么看?没得摸摸自己去!当时,我真想站起来跟他们干上一架。但转念一想,算了。倒不是因为好汉不吃眼前亏,而是我觉得,黄杏已经无可救药了。首先,是她自己来录像厅的,其次,是她心甘情愿让人家摸的,我有什么理由去干涉呢?
  第二天一早,我第一个离开录像厅。黄杏跟了出来,她让我保密,并说:只要你不告诉我父母,你想要什么都可以。我说:你放心,我什么都没看见,从此以后,咱俩谁也不认识谁。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跟黄杏有任何来往,直到我读大学三年级那年。
  那天,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一个女中音让我猜猜她是谁。我说我猜不出来,有话你直说,不然我挂电话了。对方说:你先别挂电话,先听一首歌好吗?那是一首校园民谣,《关于理想的课堂作文》。听完音乐,对方又问我有没有想起她是谁。我说没有。接着,她自己开始唱了起来:我们曾经同路走,我们曾经是朋友……这时候,我就已经断定她是黄杏了。记得上初中一年级那年,有一个作文的题目就是《我的理想》,当时,全班有三个人写到将来要当作家,分别是我、黄杏和苟梨花。苟梨花一直都跟我有联系,我能认出她的声音。黄杏说她得知我在云南上学,好不容易才找到我的电话,并说她打算来云南旅游,顺便见个面。
  时间真的能冲淡很多东西,那时候的黄杏之于我,不过是一个来自家乡的熟人,熟人见面,我没理由推辞。我本想将她安置在学校里面的招待所,但黄杏说她不配,她说:我这样的女人,住这种地方,不要玷污了象牙塔。我拗不过她,让她住在了距离学校两个街区的一家宾馆里。晚上,她让我去叙叙旧。
  黄杏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袍,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见我支支吾吾,她又说:我问的是以前,我知道你现在不可能喜欢。那么以前呢?以前有没有喜欢过我?我如实回答,说:喜欢过,只是你……只是我变坏了,是吗?黄杏问:那我可以改邪归正吗?我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黄杏大笑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她为何发笑,笑完接着问我:你知道这些年我在外面都做些什么吗?我说不知道。她说:我在夜总会工作。尽管我没去过夜总会,但听人说起过,那是一个不正经的地方。黄杏说:我跟很多男人都上过床,你要不要也上一回?不等我回答,她就开始脱衣服,不是脱她自己的,而是脱我的,她的睡袍没有纽扣,轻轻一拉腰带,两座饱满的乳峰就蹦了出来。我千百次地告诫自己不能乱来,但那时我已经发育完全,经不起这样的诱惑。
  完事之后,黄杏点燃了一支低焦香烟,自顾自地抽了起来。优雅地吐了几个烟圈之后,问我爽不爽。我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继续说:你们男人都一样,穿上衣服一个个道貌岸然,脱了衣服全都是畜生!说完,她下了逐客令,并且扬言说:从今往后,咱俩谁也不认识谁,要是你三分钟内不在我面前消失的话,我就将今晚的事情告诉你们校领导!我就这样灰溜溜地走出了宾馆。
  那以后,我再也不知道黄杏的任何音信,也不想知道。研究生毕业以后,我“巡考”到一座海滨城市,竟然见到了黄杏,她从一家银行出来,穿着该银行的工作服。我打电话给我们共同的同学谈友(此君曾暗恋过她好长时间),将我的所见告诉了他。谈友冷冷一笑,说: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现在是商品经济时代,有人卖车卖发财了,有人卖杂货卖小资了,难道就不允许有人卖身卖进银行?
  我愕然。黄杏从此在我的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说我跟黄杏之间还有什么联系的话,那仅仅是因为她比我小一天,我曾一厢情愿地认为她是我的老庚儿。
  
  王四眼
  
  我从未想过会跟王四眼这样的人有任何瓜葛,更没有想到会稀里糊涂地跟他成为老庚儿。
  王四眼是我初中时的校友,同一个年级,但不同班。他的体貌特征过于明显,总能留给人深刻的印象:他的双眼下方各有一块胎记,黑色的,跟眉毛平行,乍看上去像是戴了一副黑框眼镜,故而得名“王四眼”,至于他的真实姓名,大多数人都记不太清楚,包括我。
  王四眼是黄杏的追求者之一,但比其他人霸道得多。每到课间十分钟,他总会跑到我们教室门口,高呼黄杏的名字。有一次,数学课下了之后,老师在教室里跟一名同学讲解习题。见有老师在,王四眼有些顾忌,在教室门口踱着方步。我出来上厕所,被他一把揪住,并说让我把黄杏叫出来,还威胁我说如果不叫,星期五下午让我父母给我收尸。本来他揪那一下就把我给揪疼了,再加上这样的恐吓,我就气不打一处来。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吃软不吃硬。我一把推开他,说:有种自己叫去!
  星期五如期而至。王四眼叫了四个小混混堵住了我回家的路,说:你很拽是吧?当时我的确有些发怵,这种情况下,想逃跑是不大可能了,看来挨一顿打在所难免,与其唯唯诺诺,不如大义凛然,我说:我拽不拽关你鸟事?这时,王四眼从库管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西瓜刀,架在我的脖子上,说:信不信老子砍了你?我说信,并指着自己脑袋说:往这儿砍,兄弟我要是哼一声就是狗娘养的!这时,周边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王四眼将刀高高举起,却没有砍下来。那几个小混混起哄,说:砍死他!你怕个鸡巴啊?王四眼突然将刀放下,问我:听说你是八班的班长?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也就更加有恃无恐了,说:是又怎样?王四眼竟然勾着我的脖子,说:兄弟,有话去树林里说。我明白,要是去了树林,后果将不堪设想,正想找个机会开溜,那几个小混混却不容分说地将我架到了树林里。我只得在心里叫苦。
  进树林后,王四眼将刀插在地上,那四个小混混也不约而同地这么做。王四眼问我:你是哪年生的?我说1984,怎么了?他跳将起来,说:我操,这么巧?我也是84年的,要不咱们结成老庚儿吧?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让我吃惊不小,不知他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时,那四个小混混又不容分说地按着我跪在他们的西瓜刀前面,王四眼也跪了下来,并且将右手拇指往刀口上划,血就流了出来,然后指天划日地说跟我结为老庚儿。那四个小混混在,我想挣扎却又力不从心,就这样跟王四眼成了老庚儿。
  结拜完了之后,王四眼问我: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结老庚儿吗?因为你是班长,是我见过的最有种的班长。其他的班长都是些脓包,见了刀子就会吓得尿裤子的,你敢跟我对着干,说明你是一条好汉。我想告诉他,我算不得什么好汉,只是因为当时人多,我估摸他也不敢拿我怎么样,但我终究没这么说,我说:既然我们是老庚儿,那有件事你得听我的,以后不许再去骚扰黄杏了。王四眼拍着胸脯说:这个当然!兄弟妻,不可欺,江湖道义我懂。既然老庚儿你看上了,我绝不跟你争。什么妻啊妾的?我跟黄杏的关系,充其量算是朋友。我也懒得解释,他爱怎么想怎么想去。
  那以后,王四眼果真不再骚扰黄杏了,我却惨了。一下课,他就会堂而皇之地走进我们教室,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找我说话,有时候拿着几本漫画,有时候拿着随身听硬要请我听音乐。
  又一个星期五,我们老师有点拖堂,王四眼一直守在学校门口。见我出来,他拉着说,问我可不可以明天再回家,他邀请我去他家玩儿。我说你们家有什么好玩儿的?他神神秘秘地从书包里掏出一盘光碟,说:我们回家看电影好不好?《古惑仔》又出新的了,《猛龙过江》。我一听,就没好气了。《古惑仔》这种电影有什么好看的?里面充满了暴力。王四眼将光碟放回书包,又重新取出一张,说:那去我家唱拉卡OK好不好?黄家驹的歌。黄家驹确实吸引到我了,尽管我不懂摇滚乐,但我喜欢他的歌词,比如《长城》《大地》什么的,我都耳熟能详。
  到了王四眼家,我立马就意识到了,王四眼跟我压根儿不是同一世界的人。他是我们学校中少有的城里人,而且他父亲还是某局的副局长。他的父母对我爱理不理的,更没有招呼我坐下。王四眼见状,说:爸,妈,你们怎么老这样看不起人?我这位老庚儿可不一样,他是八班的班长!王父冷笑一声,说:班长?班长看得上你这种人?我说我真是八班的班长,并且自报家门。王父将信将疑,王母的脸色开始有所变化,并给我倒水,试探着问我家是哪儿的,班主任叫什么名字,父母姓甚名谁之类的。我一一作答。王父听后,让王母给我削苹果,自己却钻进书房去了。王四眼说:你尽管给学校打电话问吧,不要老是隔着门缝看人!
  王父从书房出来后,对我的态度形成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说:小许啊,听说你喜欢下象棋,正好我也喜欢,要不我们切磋一下?王四眼插话,说:爸你也太霸道了吧?我约老庚儿来家里听黄家驹呢!王父说:黄家驹有什么好听的?你听得懂粤语?再说,那黄家驹头发染得跟火鸡似的,耳朵上戴个圈圈,一看就不是好人,有时间多跟你老庚儿学下棋。尽管王四眼一百个不愿意,我还是被王父拉到书房下棋去了。
  王父的棋下得奇臭无比,而且他根本就无心下棋。他对我说:我们家王二(王四眼在家排行老二,他还有个姐姐当时在上高中)能结交你这样的朋友真是三生有幸啊!也不知我跟他妈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狗日的就是不学好,整天跟一帮狐朋狗友鬼混,不求上进。为了将他跟那些坏孩子分开,我才托关系送他去二中上学的。看来果然有效啊!小许啊,以后还请你多关照他一下,要是他在学校乱搞,你就告诉我,看我怎么收拾他!我学着大人的腔调,说王四眼其实本性不坏,一切都是环境造就的。王父一听,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低下头,说:你说得对,我跟他妈实在太忙了,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好好管过他,等我们发现他有问题的时候,再怎么打骂都难让他回头了。还好,苍天有眼,让他结识了你这样的朋友。听说你们还拜了老庚儿?我说是。王父说:那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干儿子了,我们是一家人,有什么困难你就告诉我,平时多帮帮王二。我点头说好。
  吃饭的时候,王四眼对他爹说:爸,你神通广大,就跟学校说说,让我转班吧,转去老庚儿他们班上。王父想了想,说:行,我跟校长说。我赶紧接过话,说:转班的事情,还是下学期比较好,我们两个班的进度不一样,我们班的语文都上到第十二课了,他们班好像才第十课呢,数学、英语什么的也是,我们班要快一些,现在转过去他要是跟不上进度就不好了。王父说:那听你的,下学期再转,平时没事的时候你多来家里,给他补补课。我嘴里答应着,心里却在担心,下学期王四眼要是真到了我们班,还是个麻烦事。
  星期一,教学主任找到我,问我是不是去王四眼家里了。我说是。他说:你自己要多留个心眼!帮助差生是好事儿,但不能误了自己。我明白教学主任是为我好,但我认为自己做事是有分寸的,黄家驹的魅力实在很大,我还没见过他唱歌时的样子呢。
  我终于在王四眼家看到了舞台上的黄家驹,的确有些另类。王四眼有些心不在焉。其实,我也差点就心猿意马了。他们家新请了个小保姆,长得跟黄杏实在太像了,要不是我清楚黄杏家里的情况,就问她是不是黄杏的姐姐了。只是我当时没多想,这世上,长得相像的人多呢去了。
  期末考试刚结束,王四眼慌里慌张又有些神神秘秘地跟我说,他把小保姆的肚子搞大了,问我怎么办。我一听就傻了。尽管那时候我们还没上过生理卫生课,但我明白把女人肚子搞大是什么意思。我问他几个月了,他说两个多月,是小保姆自己去医院查出来的。我说:事到如今也没别的办法,只能请你爹出马了,他神通广大,应该能为你搞定的。王四眼说:他不打死我才怪!我说你就先跟他认个错,他要打你就挨着,虎毒不食子,他不可能把你打死的。
  事情远没有我想得那么简单。还没得王四眼想他爹认错,小保姆的家人就闹上门来了,一口咬定王四眼强奸了她,并扬言要将他告上法庭。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不过,王父确实有些能耐,最终还是将事情摆平了——具体是怎么摆平的,我不得而知。事情摆平后,王四眼转学去了邻县,最终没有跟我成为同学。
  王四眼是在我上初三的上学期回来的。他那一身的名牌脏兮兮的,显然很久没洗过了,四六分的头发也油腻腻的,一点不像个公子哥,倒是有几分像在垃圾房捡东西吃的乞丐。他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顿饭,他好几天没吃过饭了。我说没问题,不过只能吃食堂。他说他不想进食堂,问我能不能帮他打一份饭菜出来,他在学校外面的树林里等我。尽管心里不乐意,但好歹老庚儿一场,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王四眼说,他没上学了。我问他父亲知道吗?他说:谁知道他的,可能已经知道了吧,我跟他断绝父子关系了。我问他怎么会这样呢?他说:他整天说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天天给学校打电话,晚上睡觉前还打我的BP机,让我马上回电话,烦都烦死了!我说他这不也是为你好吗?为我好?王四眼眼里充满了愤怒,说:早干嘛去了?他就只知道自己升官发财,什么时候管过我?我要是他,早把我脸上的胎记去掉了。这世上,除了你,哪个不把我当怪物看?这话让我羞愧了一番,说实话,我也一直把他当怪物在看待,只是碍于他们家的情况以及自己稀里糊涂跟他结为了老庚儿,不好当面或背面说出来罢了。我岔开话题,问他今后有什么打算。他说走一步看一步,天无绝人之路。
  我初中阶段的最后一个寒假即将到来时,校长找到我,说让我去送送王四眼。校长说:你们不是老庚儿吗?他点名说要见你一面。原来,王四眼伙同几个小混混抢劫,被判了8年有期徒刑。那时候,正是打工仔打工妹回家的高峰期,他们专门抢劫城乡班车,人赃并获。
  看守所门口,王四眼对我说:老庚儿,我要去武汉坐牢了。妈的,总算是去了一趟省城!你好好读书,将来考大学考去武汉,我们再相见啊。我说:你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他说:重新做他娘个逼!八年以后,老子依然是条好汉!
  八年后的王四眼什么样我不清楚,但十年后,我们真的又见面了。父亲去世,我从云南赶回老家奔丧时,就是他到机场接的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的行踪的。那时的王四眼俨然换了个人,眼睛下的胎记不见了,还开着一辆昂贵的路虎越野车。
  安葬好父亲,王四眼问我:研究生快毕业了吧?我说是的。他问:那你有什么打算?听说这些年研究生也不大好找工作了。我说,走一步算一步吧。他说:你来我这儿吧,我开了家煤矿,你过来,我们两老庚儿一起好好干一番事业!我婉言谢绝了。见说不动我,王四眼也不再坚持,转移话题问我:你跟黄杏还有联系吗?我自然不能告诉他我跟黄杏睡了一晚,然后就分道扬镳了。我说:没有,初中毕业后就失去联系了。王四眼扼腕叹息,说:早知道你们最终不会走到一起,我当年就应该把她给日了!可惜啊,可惜!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王四眼,偶尔通个电话也是在他喝醉的时候,语无伦次。听说他陆陆续续离了3次婚,至于被他玩弄过的女人,5个巴掌数不清。据他在电话里说,他一直在寻找一份纯真的爱情,可是太难找到了。
   
  苟梨花
  
  如果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来写的话,苟梨花应该放在王四眼之前,但考虑到将男女分开,故而放在此处。
  苟梨花是我唯一的一位正式结拜过的女性老庚儿。上初中一年级那会儿,她曾是我的同桌,但刚开始的时候我跟其他同学一样,很少正眼看过她。此女其貌不扬不说,性格还有些孤僻,再加上这个不太常见的姓氏搭配上这个土得掉渣的名,实在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苟梨花有她的一技之长,她的英语成绩特别棒。而英语正好是我学习中的短板,她能十分流利朗诵课本中的所有对话,而我则只能借助汉语标注的发音,比如“good morning”,我就会在下面标注“狗到摸你”(在我们的方言里,“到”有时可以等同于“在”),“what’s your name”,我就标成“我求你”。每次轮到我朗读英语课文的时候,这位平时从不开笑脸的同桌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被这样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同学笑话,身为班长,我肯定气不顺。但后来转念一想,人家英语就是学得好,不服也不行,倒不如不耻下问得好。
  我认为,我跟苟梨花之间的交往是一种十分公平的交易,她帮我学英语,我辅导她的数学,两不相欠。但同学们却不这么认为。他们一见到我,就大声说:班长,狗到摸你!我很礼貌地回答说:狗到摸你!然后他们就加重语气,说:摸你!我听老师说过,老外打招呼有时很简洁,Good morning可以简化为Morning(摸你),也就没感觉出他们的弦外之音。后来我才发现不对劲,他们下午和晚上也会对我说“狗到摸你”,总不至于大家的英语都跟我一样差吧?有时候,他们还会一唱一和,甲说:狗到摸你,乙说:我求你。演双簧呢,我英语不好,也不必这样嘲弄我吧?再后来我就意识到了,“狗”与“苟”同音,他们这是在笑我跟苟梨花关系走得近呢。谁都知道,苟梨花从来没有摸过我。我从小就相信,清者自清,无需解释,尤其是在那个青涩的年岁。大家普遍认为,一男一女走得近,要不是亲戚就是在谈恋爱,这时候就更不能解释了,否则越抹越黑。
  有一次,一名室友悄悄对我说:保林,你还是请班主任给你调个座位吧,你跟苟梨花坐一块儿,别人会说闲话的。我说,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呗,反正我跟她之间什么事都没有。室友说:不是这个意思。难道你还不知道?苟梨花她爹是个劳改犯。我说你别瞎说!他说:真的!大家都知道的,他爹不仅是劳改犯,还是因为强奸罪坐的牢呢!强奸两个字在我的头脑里轰地炸开了。在当时的我们看来,杀人放火固然罪大恶极,但最最不能容忍的罪行是强奸。苟梨花的父亲竟然是强奸犯,这太不可思议了!那位室友还在喋喋不休地说:你想啊,强奸犯的女儿能是什么好东西?要是哪天她把你也给强奸了,多划不来啊,她长得又不好看。一席话,说得我心乱如麻,我说:别这样说人家。他说:有其父必有其女!
  有一阵子,我有意或无意地疏远了苟梨花。苟梨花很快就察觉到了,一天中午,她悄悄问我,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关于她和她父亲的话。我红着脸,说没有。她说:你不用骗你!我父亲确实是强奸犯。我当时就惊诧了,哪有女儿说自己父亲是强奸犯说得这样坦然,这样轻描淡写的?这种事,常人唯恐避之而不及呢。不等我说话,苟梨花问我:现在你知道我父亲是什么人了,你还愿意跟我做朋友吗?我当然不好意思说不愿意,就说:你是你,你父亲是你父亲。她追问:你真是这么想的?我说是。他说:那你敢不敢发誓?我说:发誓赌咒什么的,那是封建迷信。她眼珠子转了转,说:也是,那你敢不敢跟我结拜老庚儿?我说结拜就结拜,谁怕谁啊?
  就这样,我竟然破天荒地有了一位女老庚儿。
  苟梨花曾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我说,我想当作家。她说:我有两个理想,一是当律师,二是当作家,不知道选哪个好,现在我想清楚了,就当作家好了,我们既然是老庚儿,就应该走同一条路。我不知道律师跟作家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经她一解释就豁然开朗了,同时,心里又无比地沉重。
  苟梨花说,她父亲的确是强奸犯,但他没有强奸别人,他强奸的是他的妻子,也就是苟梨花的母亲,这叫婚内强奸。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婚内强奸的说法过于惊世骇俗,难以置信。苟梨花说,她也没弄明白,她母亲为什么要告她父亲强奸,所以她想当律师,把这件事弄清楚,同时,她又想将这些传奇的事情写成小说给人们看,所以当作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苟梨花说干就干,她将课余时间充分利用起来,写小说、写诗歌,有时写入迷了,竟然忘记已经上课了,这样,她写作的笔记本就经常被老师没收。老师们的这一举动激怒了她,但她不是那种喜欢发脾气的人,她跟老师对着干,老师越是不让她写,她就越写。有时候,我特别嫉妒苟梨花,上天似乎对她特别开恩。这样一个几乎不听课的学生,中考时竟然考上了县一中,那可是省内鼎鼎有名的重点高中啊,升学率极高。但更多的时候,我为她感到高兴,咱们还能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互相帮助,挺好的。
  没想到的是,苟梨花竟然做出了一个谁也没有料到的选择。她放弃了读高中,而是去了湖南益阳的一所中专。她走的时候没有通知过任何人,包括我。直到我开学半个月后,才收到她的信。她说她之所以放弃了读高中,是因为在一中,认识的人太多了,她和她父亲的故事肯定又会在一中被广泛传播。高中不比初中,竞争大、压力大,她也不希望别人看见我跟她的交往,引来一堆闲言碎语,如果这些话影响了我的学习,让我考不上大学,当不了作家的话,她会愧疚一辈子的。她说,她就我这么一个朋友,她会格外珍惜的。末了,她还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感谢我给她的友谊,感谢我不嫌弃她的出身背景,等等。
  高中三年,我们一直保持书信往来,却从未见过面。
  我上大学的时候,苟梨花中专已经毕业一年了,在她母亲的帮助下,在县城开了一家影视制作中心。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视频制品,先在别人的婚礼上进行拍摄,然后将拍好的照片或录像进行剪辑、制作,最后刻成光盘交给客户。这在我们那个小县城,当时可是新兴行业,不仅她自己可以接到不少生意,就连为数不多的几家婚纱摄影店也会请她帮忙刻录。大一那年的寒假,我去到她的店里,见一个年龄跟我们差不多的男子在电脑前制作动画。苟梨花说是她男朋友,这店是他们合伙开的。当时,我竟然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我问她有没有在写东西,她说太忙了,没写。我问她是忙生意还是忙谈恋爱,她回答说:Both。我说,既然你还记得英语,想必也不应该忘记你的作家梦。她叹口气说:英语是她人生唯一让她感到过得意的事情,至于写作,她感到力不从心,她曾一次次用行动来证明她可以,可写出的东西却四不像。
  我隐隐感觉,苟梨花变了,她已经懂得打扮自己了,但她已经远离了作家梦,我们已经不在同一条路上走了。但这不重要,她有权力选择自己的人生。重要的是,她谈恋爱了,我应该跟她保持距离。这距离一保持就是十多年。这期间,她结婚生子,我都没到场,我还在云南上学。我让她给我发个卡号,我给她打点钱,聊表祝贺,她说心意到就行了,拒不肯发。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她来我家里吊丧,跟她老公一起,怀里还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一家三口,一副幸福的模样。
  考上事业单位后的头一年,我回家过年。正月里,我打算去给苟梨花家拜个年。她结婚生子我都没送过礼,我父亲去世,她却放下生意不做,全家都来了,不应该老欠着人家的人情。我来到她的铺面,发现早已易了主,已经成了一家包子店。我给她打电话,说想去她家坐坐,让她告诉我她家的地址。她先是犹豫了一会儿,后来还是说了。
  家里只有她一人,她老公和孩子都给亲戚拜年去了。她的热情让我感到陌生,又是端茶送水,又是削水果,还要给我做饭——那时距离午饭时间还有一个多钟头呢。在我们老家人的观念里,关系要好的人串门,是无需客气的,别人对你客气,说明他把你当作了外人,时刻提防着,相反,别人对你爱理不理,也不招呼你坐,甚至连饭都让你自己做的时候,就说明他把你当作了真正的朋友或者亲人。我对她说,不要这么客气,咱们是老庚儿。她说:你现在身份不一样了,你是作家。我说作家只是个虚名,穷得要死。她说:不管怎么说,你已经实现了梦想。我说,你也挺好的呀,在县城里当个小老板,日子过得挺滋润。苟梨花的双眼开始变得暗淡,说:我的店已经倒闭了。我鼓励她不必悲伤:你在商场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积累了这么多的经验和人脉,不愁东山再起。她叹了口气,说:东山再起有什么用?我这一生,追求的无非就两样东西,理想和家庭,现如今,两样都破产了。
  原来,苟梨花在上中专的时候,认识了她现在的老公,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坠入了爱河。毕业前夕,她对他说,她有母亲需要照顾,不能随他四处闯荡。他很爽朗地答应了她一起回我们县城:只要我们在一起,哪里都一样。大概是被幸福冲昏了头脑,苟梨花忘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县城跟益阳是不一样的,这里没有秘密,她家的事情,几乎人人都知道。结婚后,每次房事前,她老公都会小心翼翼地征求她的意见。刚开始,她以为是他对她的尊重,但长此以往,就觉得不对劲了。有一次两口子吵架,他怒气冲冲地说:我受够了!连行驶丈夫的权力都没有,这家里还有什么温暖可言?我想像电视里那样,疯狂地做一回,哪怕一回也行,但我不敢,我怕你学你妈,告我个婚内强奸……后来,两人越来越貌合神离,越来越同床异梦。那时,他们已经有了孩子,为了孩子,他们两口子依然在一起,在人前装作恩爱的样子,勉强维系着家庭的完整。没想到的是,她丈夫竟然偷偷在外面找女人,而且被她捉了双。说到这里的时候,苟梨花对我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客气。她生动地给我描述了当时她看见的场景,就像我是她的闺蜜一般,这些话,我想,任何女人都不会对一个男人说的。她说:我看见他们在我们的婚床上做爱,子枫(她丈夫的名字)用衣服将那女人的双手绑住,背在背后。那女人跪在床上,上半身前倾,屁股就显得特别翘。子枫从背后进入她的身体。我们的床垫那么有弹性,于是,他们就在我眼前上下起伏着,令我眼花缭乱。子枫揪住那女人的头发,她的叫声一浪高过一浪。后来子枫顺手拿出一条围巾,那是他给我买的,丝绸的,他用围巾勒住她的嘴。我看见女人雪白的牙齿,她死死地咬住我的围巾,依然在叫着,叫得那么销魂……
  我打断了苟梨花热血澎湃的叙述。我本想告诉她,现在的《刑法》已经没有了婚内强奸这条罪名,并问她,是不是平时对他老公太冷淡,或者每次房事都只用一种姿势,让他感到乏味。话到嘴边,终究没说。尽管我们是老庚儿,但毕竟男女有别,这些话不好启齿。我引用小说《中国式离婚》里面的话,劝她说:人的背叛分为三种,身体的背叛、心的背叛和身心的背叛,现在你老公只是在身体上背叛了你,亡羊补牢还来得及。她用衣袖胡乱地擦了一把双眼,我这才发现她刚刚哭过,她说:我们的心早就走不到一块儿了。我真后悔!当初,我误以为找到了一个爱我的人,我的梦想就实现一个了,我不敢奢求两个梦想都实现,我知足了,于是放弃我们共同追求的文学。说完,她一头扑进我的怀里,然后疯狂地吻我。我承认,女大十八变,苟梨花已经不再是读中学时的丑小鸭,而是脱胎换骨一般,成了白天鹅,我丝毫不怀疑她的美貌。但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推开她。我想到了黄杏,我们一旦发生了那种关系,以后就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苟梨花瘫软在地上,放声哭了出来。她双手捶打地板,问我为什么不要她。我说:你应该保持清醒。她说:我很清醒!我清楚我在做什么。我想好了,他可以背叛我,我也可以背叛他。只是我不是那种随便的女人,我要找一个能够懂我的人来完成我的背叛。你是作家,是我一辈子都梦想成为的人。你们作家情感丰富,肯定能理解我;你们作家想象力丰富,肯定能玩出比子枫更刺激的花样。说完,她跑进卧室,拿出一条领带,又在客厅里找到了鸡毛掸子和刚才削水果的小刀。她将这三样东西摆在一起,说:你使劲操我,你就当我是你的敌人,是这些年绊住你双脚的那些政客、那些官二代、那些富二代,你像恨他们一样恨我,你操死我,用领带勒我,用鸡毛掸子抽我,如果还不过瘾,你就用水果刀割我,割我的脸,割我的奶,割我的屁股,你想割哪儿就割哪儿。你看这样好不好?
  我知道,苟梨花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我必须离开。我不敢想象,我离开后她会做出什么反应,但我别无选择。在我开门的时候,我义正言辞地对她说:你有两个梦想,一个已经破灭了,但第二个还在,你不要执迷不悟!
  后来我回到了谋生的城市,再也没有回过老家,也就再也没见过苟梨花,听说她离婚了,孩子判给了男方。
  三年后,我收到了一本从老家寄来的长篇小说,叫《婚姻的八大要素》,作者是苟梨花。我认真读了,认为这是一部通俗小说,距离纯文学还很遥远。
  
  军师
  
  必须承认,军师是个天才。天才跟白痴,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军师的真名叫诸葛明,跟诸葛亮只一字之差,或者说只比诸葛孔明少了一个字,故而得了这么个雅号。没认识军师之前,我一直以为诸葛这个姓氏早已不复存在了,他说尽管他们家八代单传,好在保住了诸葛家的血脉。
  军师是我的大学同学,昆明人。按说昆明的文化我们老家不一样,他根本就不知道老庚儿这个词,那时候,赵本山的电视剧《刘老根儿》还没拍出来呢,就算有了,此老庚儿非彼老根儿。但我却真真切切地跟他结为了老庚儿。
  那天课间,他特意找我,问:你是鄂西人?我说是,他说:听说你们那里流行结老庚儿?我说是,不知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一听,高兴了,说:我祖籍也是鄂西的,我爷爷打仗的时候到昆明后就没走了。放学后,他便拉着我去学校的树林里结老庚儿,他说:我看过你的资料,我们同一年出生的。当时,我以为他只是对我们老家的老庚儿这种文化现象感到好奇,也就半玩笑似地从了。但军师很认真,因为他是昆明人,离家近,能经常回家,然后带一些好吃的来。每次带来好吃的,他总会先给我尝。我没来之前,其他人找他要,他一概不给,并说:老庚儿都还没给呢,等他先拿了,你们再拿。于是,就有人到处乱传,说军师跟我其实是一对同性恋情侣。后来我谈恋爱了,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可军师一直没谈恋爱,也极少跟女同学来往却是不争的事实。
  军师不仅不喜欢跟女同学来往,还不喜欢上课,尤其是英语课。凡是英语课,他必逃。刚开始我问他为什么,他玩世不恭地说:我是中国人,不学外国文,不念ABC,照当接班人。经过我的再三追问,他才跟我说了实话。
  据军师说,他的英语成绩一直都不好,其他功课还可以,当年就是因为英语拖了后腿,他才没考上昆明一中。但他一直都很努力,一直都想把英语成绩搞上来。后来,也是因为英语,他才来了这所大学,要是英语成绩哪怕再多出一分,不说清华北大,上个云南大学肯定是没问题的。尽管如此,他之前也从没有恨过英语这门课。直到高中毕业,他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后,才对英语深恶痛绝,确切说是对英语老师深恶痛绝。高考前,他的英语老师见他连个英语作文都写不好,就挖苦他说:你这样都能考上大学,我用手掌煎鱼给你吃。后来他考上了,尽管学校很一般,他还没来得及吃英语老师的煎鱼,却先遭到了英语老师的嘲讽。英语老师见了他的录取通知书,说:哟,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嘛!高考时谁坐你前面?你肯定抄了那个人的。军师问我:知道我为什么没要求他用手掌煎鱼给我吃吗?因为我考英语的时候,的确抄了前面的。我想好了,反正我是学不好英语了,但作为21世纪的劳动者,不懂一门外语也不行,所以我决定改学泰语。听说泰语比英语好学,关键是还实用,泰国离昆明近。他的这一想法让我感到匪夷所思,全中国都在学英语,你去学个什么破泰语,有什么用?难不成是为了方便跟人妖交流?找个翻译就能解决的问题,何必这么麻烦?但我没有劝阻他,他真的学不好英语。
  军师说干就干,自己买了泰语教材,还跑去外语学院旁听泰语课,不幸的是,被老师赶了出来,那老师说:别人学,那是交了学费的,你一个外学院的学生来听课,不合适。军师后来跟我说:老子就不给他交学费,照样能学会。
  被赶出泰语课堂的军师,决定自学成才。他率先买了电脑,利用电脑来学习泰语。但据我所知,那时候,泰语还很冷门,网上也找不到任何有声的东西,他只能借助国际音标,自己学习发音。没想到的是,两年后,他竟然能用泰语跟泰国留学生们进行比较流利的对话了。那时候我很纳闷,都能借助国际音标学泰语,为什么就不能学英语呢?我没有深究这个问题。总之,军师的电脑没有给他学习泰语带来任何好处,只是他学习之余的游戏机而已。
  有了泰语和电脑之后的军师,上课的次数越来越少,起初是英语课不上,后来所有的公共课都不上了,再后来,部分专业课也不上了。尽管我不赞成逃课,但我能理解他,他逃的那些课,那么是课程本身枯燥乏味,要么就是授课的老师无趣得很,我要是有勇气,也会逃的。但我没有军师的条件,他逃了,还可以自学泰语,可以玩儿电脑,我逃课就意味着什么事儿也没做。军师就这样整天宅在宿舍里,有时候,饭菜都是我打回来的,要是哪次我忘记了给他打饭,他就饿着,或者去宿舍楼里的小便利店买点方便面什么的。
  尽管军师很少走出宿舍大门,但这不妨碍他在学校声名远扬。此人除了不喜欢上课之外,还有一大特点:善奔跑,无论是短跑、长跑还是中长跑,学校的冠军都被他包揽了。去年我回母校,听说110米跨栏的记录还是他的,至今无人打破。我说过,军师很少出门,自然也就很少去理发,所以,一个长发飘飘的男子,在运动场上飞一般地疾驰,总能赢得不少女生的芳心。这些女生找不到军师的联系方式,就整天缠着我要,也不知道她们是怎么知道我跟他的关系的。军师反复叮嘱我说,不要告诉她们。我信守承诺,对她们说,我是诸葛明的经纪人,有什么事情跟我联系。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一条很下流的短信,大意是说:我的O已经很湿润、很空洞了,希望你来填满它。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着实兴奋了一下,没想到还会有女生给我性暗示,但接着读就发现不对劲:亲爱的明,我求求你快来吧,我就要死了……原来是发给军师的。
  我将短信转发给他,并说以后再也不想替他保密了,收到这样的短信,让我睡不好觉。军师说,其实他也很喜欢这些女同学的中某几位,只是不习惯被人倒追,他喜欢追别人,而且越难越好,最终追到手,那才叫成就。他还偷偷告诉我一个秘密,并反复交代说,我可以告诉别人他的电话号码,但这件事必须保密,他说:知道我为什么不去上心理学课吗?我特别喜欢心理学,我逃课是因为上课的高老师太漂亮,我不敢看她,一到课堂上就心猿意马,尽管我喜欢追有难度的女生,可要让我去追高老师,我还真没勇气,她在天上,我在地下,所以,眼不见心不烦。
  那阵子,军师无情地拒绝了所有追他的女生,于是,关于他是同性恋的传闻越来越多,似乎全世界就只有我相信他不是同性恋,我有证据。那天我拉肚子,请假没去上课。百无聊赖之际,突然想起,军师大概也没去上课,就去他宿舍转转。门是虚掩着的,我进去后发现,他并没有在学泰语,而是坐在电脑前捣鼓一些我之前从没见过的东西。他不停地将自己的照片和影视明星刘亦菲的照片拼在一起,看上去天衣无缝,就像一对恋人在照亲密照一样,一张又一张地拼,乐此不疲,连我进来都不知道。这让我断定,军师其实是喜欢女人的,只是他喜欢的是遥不可及的刘亦菲。后来我对他说:你这样是不现实的,刘亦菲的粉丝很多,多你不多,少你不少,粉丝跟偶像的关系,就好比信徒跟教主,教主只能崇拜,不能亵渎。军师说:我没有亵渎她啊,我只是喜欢而已,我曾把很多女明星当作意淫的对象,唯独没有刘亦菲,我舍不得!我说:你电脑玩儿那么好,何不好好学习一下你刚才用的那个软件呢?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吃饭的家伙的呢。
  我一语成谶。军师自学了PS、Flash等软件,毕业后,竟然真做起了平面设计,还跟人合伙搞了个小型的广告公司。这期间,我在读研,他经常来学校找我,说无心插柳柳已成荫,可既然有心栽花,怎么也得让它开呀。他决心边工作,边复习考研,无论如何都要光明正大地坐进泰语的课堂。我说这个有难度,泰语专业目前全国只有我们这一所学校有硕士点,竞争很激烈。他说他有信心。事实证明,他绝不是盲目自信。军师一共考了三年,每次泰语的成绩在所有考生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可每次政治都过不了线。第四年他放弃了,他说他对政治这玩意儿一点都不感冒,再考估计也是白考。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但不是全部。
  事实上,从他第二次考研结束,就一直心不在焉。首先是他谈恋爱了,女友是一个小他4岁的小师妹,还在上学,可好景不长,不到半年就分了。接下来,他的广告公司倒闭了,心里郁闷,就去夜店买醉。在我印象中,军师并不嗜酒,更不大可能去夜店这种地方,大概是受到他的合租伙伴的影响吧。他的合租伙伴不仅喜欢去夜店,隔三差五还会带不同的女人回家过夜。总之,军师一个人去了一家夜总会,要了一件啤酒和一瓶洋酒,兑着喝,毫无悬念地把自己灌醉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在他的出租屋里,躺在床上,身边还睡着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跟他一样赤身裸体。后来军师曾对我说: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是怎么把她从夜总会带回家的,只记得喝着喝着,就觉得该有个女人陪着一起喝,然后就去了邻桌,那桌只有一个女人在喝闷酒,两人正好可以做个伴。
  自从军师恋爱之后,我很少主动去找他,怕影响他们的二人世界,所以他失恋这件事我不得而知,直到他来找我。他对我说:你有纯正的湖北的血统,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请你这个九头鸟帮我出出主意。军师说,他从夜总会带回来的那个姓金的女孩子赖在他家里不走了,可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她,问我有什么好办法送走她。我说这个简单,逛夜店的女孩子,无非就是为了寻找刺激,根本不管对方是谁,你跟他直说就好了,你就说,出来玩儿有出来玩儿的规矩,让她别坏了规矩。军师说:这招我用了,可她不听,她说她爱我,离不开我。可我不爱她,我根本不了解她,我也老大不小了,事业失败了可以重新开始,但不能耽误恋爱结婚啊,我房子都买好了,正等着装修呢。我问他金姓女子的事情,萌萌(他前女友的名字,就是那个小师妹)知不知道。他说,早分了,要不也不会去夜总会瞎混。说话时,一副垂头丧脸的样子。我正在想该如何安慰他,他又说话了:我就没想明白,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那么认真,无论是感情还是性,都是全身心投入的,怎么说分就分了呢?我本想说,有些女人就这样,她能给你的,同样也能给别人,只是你之前没有过恋爱经历,不知道罢了。但我终究没说,我怕他会崩溃。我说:不管你是想挽回萌萌,还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当务之急都是把姓金的女人弄走。他说那当然,为此,他还动手打过她,可她就是不走,苦苦地哀求,只要不赶她走,什么都可以。我想象不出,军师动手打人的姿势该有多么滑稽,我曾见过他杀鸡,闭着双眼,龇牙咧嘴,右手拿着刀抖个不停,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下刀了,却没割到鸡的喉咙,而是割到了胸脯,那鸡一下子就从他手里挣脱,连跑带飞不见了。我说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你就开诚布公地跟她说,她这样严重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看她怎么回答。军师说:谈判了无数次,她都以爱我为由,打死都不肯走。听到这里,我灵机一动,说:有了,据我多年以来对你的了解,你的确很招异性喜欢,你身上的优点很容易被女性感知到,而你又把你的缺点隐藏得太深,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缺点。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你要隐藏你的优点,暴露你的缺点,即使没有缺点,装也得装出来。他听后,频繁点头,并问头具体应该怎么操作,想了老半天,我说:这样,你每天都很晚回去,不管有没有事,都要天黑以后才回去,还要喝醉,没醉也得装醉,回去后不问青红皂白找她借钱,不借就揍她丫的,不能把手高高抬起,轻轻放下,要真揍。如此反复,不出半月,她就自己走了。军师听后,眨巴着眼睛望着我,表示没听明白,我解释说:哪个女人会跟一个天天找自己借钱,不借还打人的醉鬼在一起啊?听我的,保证事情能成。军师半信半疑,依计行事。
  半个月后,军师打电话给我,让我找个地方喝点小酒聚聚。我估摸着,事情已经全部办成了,可谁知,我们的计谋被那金姓女子识破了。军师本来就不是好酒的人,他在楼下的草坪中藏了一瓶白酒,每晚回去的时候就用白酒漱漱口,然后装醉。这个笨蛋,装醉都装不像,至于打人,我估计他更学不来。最后,那女的竟然还找到了他藏在草坪里的酒瓶。此事就这么宣告破产了。我问军师,她识破你之后,有没有说什么,军师说:她求我不要这样对她,等我找到女朋友了她就搬走。她在,我怎么找女友啊?我灵机一动,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我说:既然她这么说,那就好办了,你找个女朋友不就得了?军师说:感情是需要慢慢培养的,你让我一时半会儿上哪儿找去?我说: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啊?谁让你真找了?找不着,还买不着?你去找个妓女,然后带回去,说是你女朋友。你们三人睡一张床,在她面前跟妓女做爱,保证她受不了。这事儿操作起来简单,提前跟妓女串通好就行,妓女嘛,多给点钱的事情。军师得计后,跃跃欲试地走了。这期间,我去军师那儿玩儿了一趟,想看看那姓金的到底是个什么人,怎么如此难缠。去了才发现,此女实在太普通,要胸部没胸部,要曲线没曲线,脸上还长满了各种斑,屁股大得跟我们农村的石磨差不多。这样的女人,遇上了军师,我要是她也会赖着不走。
  没过多久,军师又找我来了,说我的计谋不灵,首先,他不知道哪里有妓女,其次,找到妓女后,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做爱,他根本勃不起来。第一个问题倒还好解决,第二个我也没辙了,诚如他自己所说:人类的性爱是具有私密性的。不过还算这家伙有感恩之心,感谢我替他出谋划策,并说解铃还须系铃人,他要自己想办法。由于那阵子我研究生已经毕业了,正在四处求职,也就没太多时间去管军师的事情。
  我在全国巡考一周后,又回到了昆明。军师为我接风,并邀请我两周后参加他的婚礼。我说:小子,行啊,终于把那人甩掉了。他说:不是,就是跟她。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问:跟谁?她说就是以前那个。我以为是萌萌,说:终究是旧情难忘啊,能让初恋走进婚姻的,你是我们班第一个。他说:不是,就是跟姓金的那个。我仔细想过了,她是真爱我的,而且人善良,这年头,善良的人不好找了。
  我一听,险些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了。哎,看来古人说得对啊,日久生情,只是这个日字应该是个动词。

  我自己
  
  关于我自己,其实不必多说。不说你也应该知道了,在所有的老庚儿中,我学历最高,收入比身陷囹圄的明星稍好一点。我说过,我研究生毕业后,在全国巡考,都没考上,但也不是毫无收获。我发现,北方的美女普遍高大,但身材匀称,南方的美女则是按北方的标准同比例缩小。
  现在,我考上事业单位了,好歹也是吃皇粮的人,不能总意淫,我得成个家。古人说,三十而立,我已经三十多了,还没立起来,于是,我采纳了家人的意见: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可这个时代不允许这样,现在的女孩子太现实,每次相亲,对方开口就问房子有多大,年薪多少,开的什么车。这时候,我就会悄然离去,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王四眼打电话来,说找个女人比吃豆腐还容易,这事儿跟有钱没钱没关系。这一点,我表示赞同,我相信这世上存在这种女人,但有了军师的前车之鉴,我可不想重蹈覆辙。
  有关女人的知识,我自信不比任何人少——我看过几乎所有跟女性有关的心理学著作,还读过一本专写女囚的报告文学集,只是缺少实践罢了。其实,我本科那会儿有过一次恋爱,我们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一起散步,无话不谈。我还记得,那天晚上皓月当空,树林里吹着彩色的风,一阵阵花香迎面扑来,我们就徜徉在其间。我想拉住她的手,告诉她这夜色有多美。于是我说:我可以牵你的手吗?我认为,她会略带矜持地说好吧,或者羞答答地把手伸过来。但这事儿没有发生。她十分严厉地说:不可以!我认为,这三个字将这美好的夜色击得粉碎,然后转身离开了,很长时间都没跟她说话。她也没来找我。
  现在我承认,在跟她冷战的时间里,我一直都心神不宁,注意力无法集中。军师说我害了相思病,我不以为然。可是,只要我睁开眼,眼前就会浮现她的身影,我闭上眼,脑子里又会闪现她的笑容。我打电话向王四眼求助,那会儿他已经出狱了。我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和盘托出,王四眼听后,笑了至少三分钟,然后说:看来我不读书是对的,你读书都读傻了。你问人家干嘛?一把拽过来,拉住不就完了?拉了之后,再趁势抱住亲嘴,亲得火热就开始扒衣服,反正在树林里,四野无人,一鼓作气把人日了再说。我说这样不好吧?是不是太不尊重人家女孩子了?王四眼不屑地说:尊重?这才是对她最大的尊重!都是成年人了,女人也是需要的,女人矜持是为了给男人的主动创造机会的,这种机会只能表现在行动上,不能说出来。在她需要的时候你不给,还文绉绉假惺惺地问人家可不可以,我要是那女的,也会说不可以,我要是说可以,那不就说明我犯贱吗?人都是有尊严的。我没想到,就牵手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关乎到人的尊严,但王四眼的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话糙理不糙。深思熟虑后,我决定跟她和好如初,这次我要把握好机会,像王四眼说的那样,一把拉过来,再亲嘴。
  遗憾的是,有些事机会只有一次。我再次约她出来的时候,她说她有了新的男朋友了,是个公务员,而且答应她等她毕业后也将她弄进他们单位。当爱情变成了交易,我认定,此人已经无可救药了。我甚至有些后悔,后悔自己竟然有想要牵她手的荒唐想法,这么糗的事情还让王四眼给知道了。
  那以后,我没有再恋爱。我牢记明星的话,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了,不知会有多少美女会主动送上门来,书中自有颜如玉嘛。事实上,书中的确有颜如玉,只是不属于我罢了。要是不读书,我肯定不会在全国巡考,不巡考,肯定也就辨不出北方美女跟南方美女的差异。
  当然,找女人这事儿光有理论是不够的,关键还得靠实践。但如何实践对我来说是个难题,像王四眼那样,打着寻找真爱的幌子到处寻欢作乐我是做不出来的,也没条件去做,像军师那样去夜店随便找一个,后患无穷。既然不能先成家,那就先立业吧,明星说得对,等事业成功了,不愁没女人。问题就出在,我的事业也一塌糊涂,好不容易考上了事业单位,才发现,我每天要做的事情跟我的专业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整理、收发文件那点破事儿,小学生都能做。领导见我学历还可以,还在一些报刊上发表过小说,就让我写公文,这件事小学生肯定做不了,而我又不屑于做。好歹我也是个文学硕士,写那些八股的东西也倒罢了,关键是所写内容都是空洞的废话。我始终写不好公文。这就意味着,我难有晋升的机会。看来,出人头地还真不容易。不过还好,我这份工作还算稳定,虽然不能升官,但也没人会开除我。就这样也挺好,混着,反正时间一大把,可以写小说,虽然我没有女朋友,但不妨碍我在小说中妻妾成群。只是周末不大好打发,看着别人携家带口地出游,没成家的也可以搂着女朋友逛街,我只能一个人到处乱转,见到熟人,老远就躲开。不知不觉,就逛到了一家寺庙门口。
  我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自然不会对寺庙有兴趣,只是佛教圣地门口,竟然会有穿着道袍的道士摆摊算命,着实有些奇怪。此人仙风道骨,长长的胡须随风乱飘,半闭着双眼,手里摇着一把蒲扇。我心血来潮,竟然请他来算算命。报完八字,他睁开眼,说:你22岁结婚,夫妻和睦,相敬如宾,23岁生子,此子体弱多病,需谨慎喂养,12岁后方可无虞,但如果你爱人生于正月的丑日酉时,注定无后。我没有揭穿他,让他继续说:至于你的事业,文印可保,挂将挂帅难,而且一生清苦,财源不佳……这时我忍不住了,说:什么什么?文印?我连个副科都没弄上,哪来的文印?那道士哈哈一笑,说:时代变了,对文印的理解也不一样了。我说你文印可保,是说你注定了要从事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而且这份脑力劳动跟文字有关。这是你出生的月份决定的,也就是说,但凡出生在那年那月的人,不论男女,都不会靠出卖体力为生。我说:那好吧,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但我今年都30出头了,没有结婚,更没有孩子,这又该怎么解释?道士捋了捋胡须,说:这也是我感到纳闷的地方,你一坐下,从你的面相和气色,我就可以断定,你不仅没有结婚,而且连女人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你最多跟女人牵过手,连嘴都没亲过。至于性事,可能稀里糊涂地有过次把,但那女的绝不是你的女人。可从你的八字分析,就是我刚才说的那样,是不是你把出生的时辰记错了?我说错不了,我有医院的出生证明,我是我们村唯一去医院出生的孩子,因为我母亲难产。道士再次捋了捋胡须,说:既然这样,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你是高材生,至少硕士以上学历。我说这倒是真的。他说:难怪!知识改变命运啊!但是,改变有多个方向,不一定都是好的方向。比如你,如果不读这么多书,说不定会过得很好。不信你可以回想一下,你身边的那些跟你同年同月出生的没有高学历的人,他们是不是都比你过得好?所以说,天命最高,与命抗争是愚蠢的……
  道士的话让我陷入了沉思。黄杏就跟我同年同月出生,而且只比我小一天,人家现在人模狗样地天天跟钱打交道,许保山小我五天,是远近闻名的农民企业家。再比如王四眼,虽不是同月生,也是同年,哪个不是功成名就?他们谁也没好好读过几天书。还有军师,何等聪明、何等帅气的人,却跟一个可以跟东施、黄月英媲美的女人结了婚。
  看来,这些都是命,命运是一个活套,越抗争勒得越紧。好吧,我还是回去好好研习公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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