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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简介
  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云南省各民族民间文艺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民间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是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和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成立于1981年,其前身是1951年11月成立的兄弟民族文艺工作委员会。1953年,云南省文联筹委会成立后,兄弟民族文艺工作委员会在筹委会的领导下工作。1955年,在云南省作家协会内设立了民间文艺研究会,具体负责全省民间文学和民间文艺工作。1981年召开云南省民间文艺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云南省民间文艺研究会。1989年3月召开第二次民间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正式更名为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1次。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执行机构。著名的民间文艺家陆万美、李鉴尧、张文勋、杨知勇、左玉堂等先后担任协会主席、副主席。目前协会已完成6次换届选举,现有会员703人,中国民协会员134人。
  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准确把握文艺工作的时代主题和历史使命,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优化职能,转变工作机制,把团结联系服务民间文艺工作者作为根本任务,最广泛地团结引领全省广大民间文艺工作者以及新文艺群体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发展和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民间文艺事业,争做德艺双馨艺术家,为进一步繁荣文艺事业,实现云南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贡献力量。
  协会负有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按照德艺双馨要求,加强思想引领、政治引领、价值引领,努力提高民间文艺家和民间文艺工作者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行为守则,爱国为民、崇德尚艺,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开展行业服务、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加强行风建设和行业建设。规划、组织和指导全省民间文艺活动,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田野调查及保护、传承工作;组织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搜集整理、研究和传播。
  自协会成立以来,云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出色地履行了职责。为此,云南民间文艺家协会曾多次荣获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的表彰与奖励。10人荣获中国民间文学集成贡献奖,18人获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四个一批”人才表彰,28人获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