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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文联、各团体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展示我省优秀书法创作成果,推出更多彰显时代主题、体现实践要求的精品力作,推动全省书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文联关于云南文学艺术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云文联字〔2022〕13号)和《云南省文联关于印发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评选表彰总体方案的通知》(云文联字〔2022〕14号)要求,将于2023年6月举办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二、评奖安排

  (一)获奖数量

  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设12个获奖名额,其中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根据申报及评选情况可空额)。

  (二)举办展览

  从全省申报作品中评选出150件作品,延伸举办第十五届云南省书法作品展,为迎战第八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选活动等全国书法篆刻展作准备。

  (三)表彰奖励

  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获奖表彰由省文联汇同其他艺术门类获奖对象同期进行,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要求

  (一)参评对象

  1.户籍在云南或在云南工作生活3年(含)以上的广大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含驻滇部队作者、我省各类学校师生)均可申报参评。

  2.申报参评作品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创作的书法作品。此期限内,在中国文联、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书协主办的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可申报授予特别荣誉奖(此前已获得云南文学艺术奖评选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3.云南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驻会秘书长、评选周期内任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创作的作品不申报参加评奖,可提交作品参评入展。

  4.凡有违法违纪、违背公序良俗的劣迹人员,其创作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评。

  (二)申报方式

  1.集体申报:各州(市)文联(书协)可根据实际情况,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地区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申报参评,经遴选后统一申报。

  2.个人申报:省直机关、驻滇部队作者及其他我省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可自行申报。

  (三)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展现新时代的正大气象。

  2.书体不限,每位申报者提交能反映本人综合创作实力的书法作品或篆刻印屏2—4件(不含册页)。同一作者申报参评时,书法、篆刻不可混投、不可兼投。

  3.书法作品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250cm;篆刻印屏高138cm,宽35cm,一律竖式。

  4.篆刻印蜕6—12枚,边款不少于4枚。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制作印屏,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另一份请将印蜕、边款及释文装于信封内寄送,用于编辑出版。

  5.所有申报作品须本人独立创作,凡临摹、抄袭、代笔、集字等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

  6.所有申报作品严禁自行托裱;力戒拼接染色等过度形式制作;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的投稿作品(传统绢类除外)。

  (四)投稿要求

  1.请在所有申报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规格。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申报作者,请认真填写《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参评作品申报表》随作品一并寄出。

  3.投稿作品一律使用A4纸质信封包装寄送,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书法奖”字样。

  4.作品一经申报,不得替换。

  5.申报时限: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收到日期)。

  收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 4066 号云南省书法家协会;邮编:650201。

  收件人:肖江;电话:13628878566。

  四、评选流程

  (一)初评。组建初评委员会,从申报参评作品中评出第十五届云南省书法作品展入展作品150件左右,并在入展作品中评出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初评建议获奖作品30件。

  (二)复评。组建复评委员会,从30件初评建议获奖作品中评选出20件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复评建议获奖作品。

  (三)终评。组建终评委员会,通过综合测评(参评作品评分占80%+现场测评分占20%),从20件复评建议获奖作品中评出12件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终评建议获奖作品。

  (四)终评建议获奖作品名单在“云南文艺网”“云南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省文联党组审核批准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获奖作品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奖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组织单位向每位获奖、参展作者分别颁发获奖、入展证书并赠送1本作品集。

  (三)评奖及展览结束后,入展作品退回作者,落选作品一律不退稿。

  (四)组织单位及时在“云南文艺网”“云南省书法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评选活动相关信息。

  (五)参评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组织单位对获奖及入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六)作者一经申报参评,即视为完全接受本通知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申报参评事宜应当符合本通知各项要求。

  (七)本通知解释权归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云南省书法家协会     

  2023年2月21     

   

附:届云南文学艺术奖·书法奖参评作品申报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