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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摄影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文联、摄协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根据《云南省文联关于印发云南文学艺术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云文联字〔2022〕13号)和《云南省文联关于印发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评选表彰总体方案的通知》(云文联字[2022]14号)的要求,为组织好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摄影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二、评奖安排

  (一)获奖数量

  云南文学艺术奖·摄影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本届评选纪实类5件、艺术类5件、商业类2件,共12件作品(根据作品质量,允许空额)。

  (二)举办展览

  从本届申报作品中推选出150件作品,延伸举办第九届云南省摄影作品展,并出版同名摄影集。

  (三)表彰奖励

  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摄影奖由省文联汇同其他艺术门类一起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要求

  (一)参评对象

  1.户籍在云南或在云南连续工作生活三年(含)以上的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申报参评。

  2.申报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首次公开发表、出版、展览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集,单幅、组照,均可申报参评。

  3.本届评奖周期内,时任副厅级(含)以上领导干部、省摄协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创作的作品,一律不参加评选。荣获“中国摄影金像奖”的摄影作品,可申报授予特别荣誉奖(如已获得云南文学艺术奖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4.凡有违法违纪、违背公序良俗的劣迹人员,其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评。

  (二)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突出现实题材,内容积极健康,富有时代精神;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较高艺术水准。

  2.每位作者限申报作品2件(含)以内。

  3.申报材料需填写《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摄影奖评选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及作品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投稿文件为JPG格式,长边为1920像素,在文件名处标注“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作者电话+拍摄时间、地点”。

  (三)申报形式

  1.集体申报:各州市文联(协会)对参评参赛材料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

  2.个人申报:作者个人可以自行申报(已参与集体申报的作者不得再以个人身份重复申报)。

  (四)报名方式

  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发送至省摄协,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4066号省摄协506室

  联系人:王豪

  电 话:18687102055或0871-6515583

  邮 箱:2033931272@qq.com

  此通知及参评申请表可以在云南文艺网(http://www.ynwy org.cn)下载。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奖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获奖作品名单在“云南文艺网”“云南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组织单位向每位获奖、入展作者分别颁发获奖、入展证书并赠送1本作品集。

  (四)参评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组织单位对获奖及入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附: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摄影奖评选申报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