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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摄影家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在昆明召开

  2021年4月29日,云南省摄影家协会六届四次理事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刘明,副主席罗涵、鲍利辉、王长山、许云华、李雄春出席会议,部分州市文联分管摄协工作的领导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由云南省摄影家协会秘书长马玉梅主持。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2021年全国摄影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文联八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总结云南省摄影家协会2020年工作,部署协会2021年工作。

  主席团成员传达相关文件

  刘明主席传达了2021年4月26日在江苏常州召开的全国摄影工作会议精神,王长山副主席传达了中国摄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郑更生在2021年全国摄影工作会上作的工作报告,鲍利辉副主席传达了中国摄影家协会“关于禁止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参与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知”,许云华副主席传达了2021年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罗涵副主席传达了省文联八届三次全委会精神,李雄春副主席宣读了云南省摄影家协会“关于表彰2020年度优秀团体会员单位的决定”。

  马玉梅秘书长通报了2020年省摄协申请入会人员申报和审批情况及2019年云南摄协会员申报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情况,2020年,有107人申报加入云南省摄影家协会,其中102人符合入会条件通过审核被批准入会,5人因申报材料不合格未被批准入会;2019年省摄协38人申报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4人通过审核被批准入会。

  主席团成员为获得2020年度优秀团体会员单位颁发奖牌

  理事会上,主席团向获得表彰的昆明摄影家协会、红河州摄影家协会、昭通市摄影家协会、迪庆州摄影家协会、威信县摄影家协会颁发了2020年度云南省摄影家协会“优秀团体会员单位”奖牌。

  会议现场

  刘明主席还作了云南省摄影家协会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全体会员要始终坚持把政治性放在首位,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文联工作的重要讲话,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夯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要严格执行中国摄影家协会“关于禁止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参与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知”,做到令行禁止;要自觉承担起引领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团结引领广大摄影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繁荣创作、服务人民,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摄影事业作出新努力新贡献。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