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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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舞蹈金孔雀奖)评选活动通知
 

  各州、市文联、舞协,各专业(民营)舞蹈院团、艺术院校: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云人社函〔2019160号)精神及相关补充通知要求,为打造云南舞蹈品牌,推动云南舞蹈事业发展,云南省舞蹈家协会从即日起承办第八届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舞蹈金孔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我省广大舞蹈家及舞蹈爱好者创作更多体现云南特色、无愧时代的艺术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统一;坚持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尊重文艺家的创造性劳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评选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主办承办

  (一)主办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

  云南省舞蹈家协会

  三、奖项设置

  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舞蹈金孔雀奖)每三年评选一次。设最佳作品奖2个(集体和个人各1个),优秀作品奖4个(集体和个人各2个),作品奖4个(集体和个人各2个)。根据情况变化,允许空额。

  另授予特别荣誉奖,由省舞协推荐评选周期内获中国文联、中国舞协举办的舞蹈“荷花奖”评选获奖者,报省文联党组审核批准。 

  四、参评范围

  (一)2012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凡我省作者(个人或集体)创作、表演、公演的以反映云南题材为主的舞蹈作品,均可申报参评。

  (二)省内的单位和个人(户籍在本省或在本省工作3年以上),或省内的单位和个人以第一作者身份与省外单位(个人)合作创作、生产的舞蹈作品,可申报参评。两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可报集体创作奖,由第一署名人提出申报。

  (三)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舞蹈金孔雀奖)参评作品不包括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不在职)担任主创的作品,及云南省舞蹈家协会主席团成员的作品。

  五、评选要求

  参评作品必须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内容积极健康,富有时代精神;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吸引力和感染力;突出现实题材创作,着力表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启新征程、迈向美好生活的伟大成就,着力表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壮阔历程,着力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倡导云南题材、云南特色、云南风格,特别鼓励展现我省各族干部群众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时代风貌和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的优秀舞蹈作品。

  六、申报条件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自2012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创作的原创舞蹈作品。

  (二)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利。

  (三)参评作品自参评之日起,即同意云南省文联、云南省舞协对作品具有非商业性宣传推广使用权。

  (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时代主旋律,具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民族性和群众性,题材、体裁新颖、立意高远、风格独特,提倡作品的多元化和多样性。

  (五)作品完整、优美、流畅,主题鲜明有特色,注重艺术性与群众性的有机结合,易于宣传推广。

  (六)参评作品要求制作精良,表演、舞台效果具有较好的品质和可赏读性,并要求作品完整规范。

  (七)表演细腻流畅,规范完整,技术技巧娴熟,能准确表达作品风格,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七、评选程序

  (一)下发通知

  向全省范围发出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舞蹈金孔雀奖)评选通知。

  (二)组织申报

  1.集体申报:各州市文联及舞协可以集体组织并进行初评后集体申报。

  2.个人申报:作者个人可以自由申报。

  两种形式只能选择一种,请勿重复申报。

  (三)开展评选

  1.初评。由初评委评选推出(以不少于评委总数三分之二的票数产生评选结果)建议获奖作品。

  2.终评。终评委对获奖建议名单进行复审和评审(以不少于评委总数三分之二的票数产生评选结果),评出获奖作品。

  3.审定。评选办公室将获奖建议名单报省文联党组审核批准。

  4.公示。获奖建议名单经省文联党组审核通过,在云南文艺网及云南省舞蹈家协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获奖名单。

  (四)表彰奖励

  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舞蹈金孔雀奖)于20205月,由省文联连同其他门类获奖作品一起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八、评选纪律

  (一)评选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评选权威性、专业性、规范性;坚持回避原则,申报参评作品的作者,或与申报参评作品的作者有直系亲属、家属及直接师承关系的,不得担任评委。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经查实的参评者,评选工作办公室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参评资格;担任评委的,取消其评委资格。

  (二)严禁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选委员会委员、评选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有违反,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参评者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

  (三)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出。省文联安排专项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评选全过程。

  九、报送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012日—225日。

  (二)参评作品分类:舞剧、舞蹈诗和单、双、三、群舞等类作品,体裁、题材、风格不限(单、双、三、群舞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

  (三)凡申报参评的舞剧、舞蹈诗和单、双、三、群舞蹈作品均需提供视频资料,视频要求清晰流畅。请将申报作品视频拷贝至U盘,参评作品填写申报表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并报送至云南省舞蹈家协会,申报时提供的参评资料不予退还。

  (四)报送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4066号云南省文联407室,云南省舞蹈家协会。其他未尽事宜由云南省舞蹈家协会负责解释。此通知及参评申报表可在云南文艺网舞蹈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ynwy.org/wud/)。

  联系人:王永德 邮箱:1018975087@qq.com

  联系电话:087165198891   13518700618

  附件(点击下载):“第八届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舞蹈金孔雀奖)申报表

    云南省舞蹈家协会关于开展第八届云南省文学艺术创作奖(舞蹈金孔雀奖)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云南省舞蹈家协会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