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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预算补充公开内容
  按照《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云南省省本级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财驻云监﹝2018﹞154号)的要求,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对2017年预算内容进行以下补充公开: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用于保障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6.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厅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固定资产采购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1519.3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各省级文艺家协会、《边疆文学》编辑部办公设备购置及云南文学艺术馆展藏品购置(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7年预算批复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政府采购总额15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5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向社会购买物业管理相关方面的开支(详细内容见附件)。
  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