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评协是全省文艺评论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评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符合入会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加入云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具体细则如下 :
一、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意愿;
(三)在文艺评论领域内做出一定成绩,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家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文章1篇以上;
2.在省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文章2篇以上;
3.在省级公开发行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文章1篇以上,且在州市公开发行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文章5篇以上;
4.有1部专著或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
5.具有各省级文艺家协会会员身份,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入会申请书需经推荐单位盖章推荐或推荐人签字推荐(两种方式,二选一)方视为申报有效。推荐单位指各州市评协,州市没有评协的可以由州市文联代为推荐;推荐人指云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一名主席团成员或理事;
(三)经本会主席团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拥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