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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荐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各州市文联、各位会员: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办公室通知,现向全省少数民族作家(符合要求的翻译作者不限民族)征集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作品,推荐参评,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项
  第十二届“骏马奖”设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奖(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奖(含散文诗)、散文奖(含杂文)、翻译奖。其中,长篇小说奖、中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和散文奖为作品奖,翻译奖为个人成就奖。
  二、征集条件
  1.第十二届“骏马奖”参评作品须为少数民族作者用汉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创作、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国大陆地区首次成书出版、符合评选体例要求的作品。参评作品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2.作品均以成书形式参评。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
  3.评选年限内出版中国当代文学汉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翻译作品的译者,不限民族,均可参加翻译奖的评选。
  三、征集办法及时间
  1.由各州市文联统一向省作协申报,每种门类作品限报3部,每位作家限报1种门类。除省直部门、单位作者外,省作协不接受个人申报。
  2.须填写《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参评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由省作协统一填写,各州市文联在此栏不填写、不盖章。《推荐表》到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3.参评作品每部须提供样书2册,翻译奖参评者须寄送评选年限内出版的译本和相应的原文作品样书各2册。上述作品均需同时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
  4.纸质版《推荐表》和参评作品样书,请各州市文联快递至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4066号409室云南省作家协会和晓梅;《推荐表》电子版和参评作品Word格式电子文本,请以附件形式发至省作协邮箱ynzx07@163.com。
  5.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4月29日。
  6.省作协联系人:李朝德,和晓梅,电话:0871-65159017
  四、其他事项
  请到中国作家网认真查阅《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 评选征集公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

                                            云南省作家协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