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联、作协,各行业文联、作协及各位作家:
现将云南省作家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征集参评作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体裁、门类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体裁、门类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幻文学、幼儿文学。为鼓励文学新人,设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
二、征集范围
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出版和发表地在中国大陆地区,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儿童文学作品。
各体裁、门类作品均以单行本参评,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总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明确标识,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体裁合集参评。
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为各体裁、门类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字数不超过1万字,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85年1月1日(含)之后。
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以汉文译本参评。
三、征集办法及时间
各州市文联、作协采用择优推荐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作品参评,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省直部门作者直接向云南省作协申报。个人作品原则上报所在州市文联、作协,特殊情况也可直接报省作协。
申报参评作者需认真阅读通知要求,填写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及参评作品推荐表,推荐表须由作者在相关栏目内签字,其中“推荐单位”一栏统一填“云南省作家协会”。相关表格见附表,也可登录中国作家网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纸质材料:参评作品推荐表一式二份,参评作品每部(篇)样书3册。集结作品附每篇写作发表日期表。参评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须同时提供作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用于参评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并签署日期。所有纸质材料由云南省作协留底,不再返还作者。
电子版: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参评作品推荐表及正文。
云南省作协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议遴选8部作品,评选上的作者需再行寄送15本样书,由省作协统一上报中国作家协会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云南省作家协会接收材料时间自公告发布开始,2021年4月20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4066号409室省作家协会
电话:0871-65159017
联系人:和晓梅
邮箱:ynzx07@163.com
对各推荐单位和作者的协作支持,谨致衷心感谢!
云南省作家协会
2021年3月21日